第七版:人社新闻
2020年03月26日
社保费阶段性减免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
本文字数:407近日,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,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,落实江苏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“免、减、缓”政策,市人社局会同税务、财政、统计、工信、医保等多部门沟通协商,对我市所有参保单位进行划型工作,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,减轻企业用工成本,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。
阶段性社保退费工作涉及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以及大型企业、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,按照用人单位类型分类施策。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享受阶段性全额免征,大型企业、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阶段减半征收。
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,免填单、免申请,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。据了解,2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已按政策进行陆续退费,截止3月20日我市已完成3300余家参保单位退费工作,合计减免企业养老、失业、工伤社会保险费用2400余万元。
(社保中心 办公室)
◎ 《兴化日报》兴化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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