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版:民生
2014年04月29日
司法局
探索群众诉求代理服务新途径
本文字数:348
本报讯(特约通讯员 陈美元 通讯员 孙逸凡)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深入推进法治兴化建设,加快涉法涉诉信(诉)访改革进程,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群众诉求与信访代理服务工作,以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,降低群众诉求成本,确保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要事不出市,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”。
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群众诉求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,明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要以释解民生诉求、化解民间纠纷,构建社会和谐为宗旨,为群众提高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据介绍,群众诉求代理工作主要依托市、乡(镇)、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组织,建立三级代理服务机构。代理员从做事公道正派、群众威信高、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、热心为民办事的人员中产生。该局具体指导、协调群众诉求代理工作,对三级代理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奖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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